桃源县近200万亩公益林完成区划界定和调整工作
桃源县地处湘西北,辖40个乡镇,5个国有林场,总面积666.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421.9万亩,从2001年开始启动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是全省林业重点县之一。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湘林资〔2010〕10号)要求,我县自2010年2月开始,以2004年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2007年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为基础,集中力量对全县公益林进行分级区划界定和调整工作,按照《湖南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对部分公益林地类和权属变化小班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对申请补进、调出的国家级公益林小班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查,全县拟调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7601亩,补进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03601.5亩,全县区伐界定省级公益林面积108010.5亩。通过这次重新区划界定和调整,全县公益林总面积达到1969281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861270.5亩,省级公益林108010.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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