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林场10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实现“老有所养”
2010年4月19日,桃源县天台山国有林场10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完成了养老保险入保手续,10名同志异口同声地说“感谢局党委”。
这10人于2001年12月31日自愿与林场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原在职期间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解除劳动合同后,由于大多生活在偏远山区,一没有田土,二找不到适合的工作,生活陷入贫困。为了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老有所养,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向县领导汇报,与县劳动局协商,争取到了最优惠的入保政策。林业局在经济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向天台山林场提供借款76456元办理10人入保手续,并将10人档案移交至县劳动局托管中心,至此,10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全部加入了企业社会养老保险。
进入了社会养老保险,就有了一份生活保障,老年生活的担忧与恐惧,彻底解决了。同时,这一举措,为日后林场改革进一步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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