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政府召开“三山”保护工作推进会议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太阳山、河洑山、德山林业生态保护的规定(试行)》(常政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三山”保护工作,9月13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三山”保护工作推进会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建投集团、常德林场、河洑林场、德山林场主要负责人,以及武陵区政府、鼎城区政府、桃源县政府、津市市政府、柳叶湖管委会、常德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林业局长(农经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常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向才焰汇报了“三山”保护工作情况,并对《关于加强太阳山、河洑山、德山林业生态保护的规定(试行)》(常政办发〔2016〕13号)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参会单位就“三山”保护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德睿,市政府副市长朱晓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朱晓平指出,加强“三山”保护管理,一是要广泛宣传,形成共识;二是要综合施措,强化保护;三是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
周德睿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太阳山、河洑山、德山“三山”是常德宝贵的生态资源,是常德人民的绿色“心肺”,是常德今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必须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正确的责任观、政绩观、民生观对待“三山”保护管理工作,将“三山”保护好、管理好。二是要标本兼治。该建的要建好,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发建设;该管的要管住,重点抓好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森林防火、违规取土等事项的管理;该禁的要禁止,严格落实“五个禁止”的要求,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三是要形成合力。要理顺管理体制,各区县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三山”进行保护管理,林业部门负责“三山”保护工作的规划、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和考核;要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以区县市为主的责任机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林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能;要兑现考核奖惩,对工作出现问题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要严格问责;要发挥主体作用,调动村组、村民的主动性、积极性;要营造工作氛围,开展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三山”保护范围、保护规定、保护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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