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
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为进一步维护种苗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津市市林业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把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办证和换证检查关,建立办证档案;同时对生产经营者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其守法生产经营。
二是理性引导油茶种苗产业发展,加强油茶接穗源头管理、加强圃地管理、加强造林地苗木质量管理。
三是市、镇(街道)两级要开展2次以上造林种苗质量检查,即春季育苗穗条质量检查、冬春造林出圃苗木质量检查,同时,加强绿化苗木来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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