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林业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群众普及宪法及林业相关法律知识。12月3日上午,津市市林业局在白衣镇清化驿村村部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市人大相关领导出席活动并讲话。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咨询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宪法、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法律顾问耐心为群众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并倡导大家自觉遵守宪法、林业法律法规,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宣传活动的群众领取了法治宣传资料并咨询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深林区群众对宪法、林业法律知识的认识,帮助群众树立了维护国家宪法的法治意识,为营造人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浓厚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200多份,展出展板22块、悬挂条幅4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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