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推荐公示材料
关于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推荐公示材料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5]4号)精神,经常德市绿化委员会、常德市林业局提名,拟推荐凌津滩水电厂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凌津滩水电厂位于湖南省桃源县境内,以“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公众”为使命,绿化工作以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为指导,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辖区的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每年投入固定资金不断优化环境质量,建成了绿化、美化的园林式生活办公区域,符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申报条件。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7月27日-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36 7891800
特此公示。
常德市林业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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