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李万松等同志为全省林业行风兼职监督员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
为切实加强林业行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促进林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地工作,努力提高林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林业经济发展环境, 经研究决定,聘任 李万松 等 24 位同志为林业系统兼职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监督员的工作要求
1、了解、掌握林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并对林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自律的情况实行监督。
2、围绕改进行业作风、优化林业环境,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不正之风,积极建言献策,参与调查和评议。认真解决林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3、参与林业行风建设重大问题和相关制度的讨论研究、充分反映林情民意、下情上达,确保林业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建立定期联络和报告制度
1、兼职监督员的管理工作由各市州林业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原则上一年走访一次,主动听取兼职监督员对林业行风建设的意见。
2、林业部门在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过程中,要吸收兼职监督员参加,认真听取意见,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3、各兼职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关注林业行风建设。每年在12月底前,将掌握了解的林业行风情况和意见向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或市州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可随时向省厅直接报告。联系电话:0731—5550759 0731—5550757 邮编:410007。
三、聘任期限
兼职监督员工作从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1日止,聘任期为二年。由省林业厅颁发证书。兼职监督员在聘任期满时,根据工作情况可以续聘,并给予适当奖励。
二○○六年九月五日
抄送:省纠风办、各兼职监督员
附:
监督人员名单
李万松 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明金 古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漆辉玉 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协副主席、市人大代表
杨通书 张家界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副主任、市政协委员
李迪云 株洲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市政协委员
肖济民 永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市政协委员
石燕飞 永州市林科所科研办主任、市人大代表
朱能国 湖南省国珍木业有限公司经理、常德市人大代表
胡官清 常德市桃源县漆河镇林业站站长、市人大代表
陈松娥 邵阳学院副教授、市政协委员
王步惠 邵阳市处理山林纠纷办主任、市人大代表
黄能超 益阳市林业局副局长、市政协委员
杨楚藩 益阳市桃江县林业局局长、省人大代表
汤天保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纪委副书记
袁荣华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
廖小明 桂阳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县政协常委
彭有义 湖南开福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省人大代表
廖俊魁 衡阳县岣嵝峰林场场长、岣嵝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主任、市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
黄东风 新化县奉家镇月光村党支部书记、县党代表
文桃李 涟源市荷塘镇峡山村村主任、涟源市人大代表
粟海光 怀化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邓志先 长沙市林业局科技处处长、市政协委员
李锦词 长沙市林业局技术推广站站长、芙蓉区政协常委
曾凡生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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