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兑现森林防火责任制奖励
为进一步推动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日前,张家界市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与各区县林业局、管理处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的规定,兑现了2009年森林防火责任制奖励,共颁发奖金4.2万元。
今年年初,该市对各区县人民政府、林业局及管理处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有2个区县人民政府、1个区县林业局、1个管理处被评为一等奖,有2个区县人民政府、3个区县林业局、1个管理处被评为二等奖。
今年年初,该市对各区县人民政府、林业局及管理处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有2个区县人民政府、1个区县林业局、1个管理处被评为一等奖,有2个区县人民政府、3个区县林业局、1个管理处被评为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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