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3月6日下午,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在芷园宾馆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和编办、财政、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文浩、省林业厅副厅长胡长清、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刘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万发、市政协副主席杨新辉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刘明秘书长主持。
会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陈文浩市长递交了林权制度改革责任状,市林业局肖正汉局长介绍了怀化林改经验,桃源县人民政府作了典型发言,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汇报了林改试点情况。
徐万发副市长在动员报告中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的需要,是保护林农根本利益的需要,是促进林业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明晰产权主体,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地位;落实好处置权,积极探索林木采伐计划分配方式。规模经营商品林采伐管理方式,合理确定林木采伐年限标准;组建好林权登记管理办公室和森林资产评估机构两大基本平台;建立新型林业基层管理体制,建立乡镇林业咨询服务中心和村级林业理事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他要求全市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林改,坚持高位推进;要广泛宣传林改,坚持强力推进;要加强部门配合,坚持合力推进;要明确时间步骤,坚持有序推进;要严格工作标准,坚持高质推进。
陈文浩市长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要看到其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可行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容丰富、环节较多,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要把坚持把宣传政策贯穿于林改工作的始终,要坚持把维护稳定贯穿于林改工作的始终;要确保农民实惠,确保生态安全;要处理好集体与农民、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要抓住林权界定和农民决策两个关键环节;要把握好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个重要改革。我市开展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班子落实,林改培训务实,林改方案周详,部门配合紧密,督促指导有力,检查验收严格,保障林改工作顺林推进,按期完成任务。
会上,胡长清副厅长对我市林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刘明秘书长就落实会议精神做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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