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积极探讨建立绿化费收缴长效机制
义务植树是我们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对因故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可以采取交纳绿化费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由于津市市绿化办人手不够,特别是绿化费征缴标准有了提高,足额到位收取有一定难度。
为了确实我市义务植树和绿化征缴工作,7月21日上午,津市市政府组织在兰苑宾馆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探讨建立绿化费收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参加会议的有:全市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的主要领导、财政所长及社区支部书记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单位领导。
会上,市绿化办领导简要介绍了目前我市绿化费征缴的有关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提议按辖区委托街道,配合市绿化办,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绿化费征缴工作,希望全市街道及社区对我市的绿化工作给予支持。
会议就绿化费征缴方式、票据和资金的管理、交纳绿化费对象测算以及宣传等进行了讨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津市市林业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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