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林业局下大力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今年来,石门县林业局为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林业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了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到11月底已办理的126宗行政案件,全部得到石门县政府法制办和石门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案由清晰,案卷清楚,程序明了,无一起乱执法、错执法行为,无一起涉林行政执法投诉发生。县林业执法队伍得到全县上下普遍认可和好评。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县林业局按照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组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机构的分类,对全局5个行政执法股室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杜绝临时机构和自行委托的组织执法,规定委托执法机构不得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同时健全了13项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八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着力优化行政执法人员。今年5月,该局对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一次彻底整顿,对110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实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着装上岗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的4名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或予以辞退。建立健全纪律约束机制,聘请检察院和县政府法制办领导为65名林业执法人员进行了3次集中授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加强对他们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提升了全县林业执法队伍执法能力。
三、全面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该局对林业部门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列出了 70种本部门执行的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执法事项,汇编到《林业行政执法操作手册》中去予以公布,印制220本下发到全县林业执法人员手中。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该局结合执法岗位和人员配置,将林业行政执法权进行梳理,分解到22个执法岗位,采取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细化,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了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使执法人员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五、努力改进行政执法行为。该局规定相关股室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依法、廉洁、文明,不得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不得以检查为由向当事人收取检查费用,不得索取和无偿占用当事人商品和物品,不得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更不得凭借职权向当事人摊派、强拉赞助、报销费用。在执法活动中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公正执法。他们还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30名林业执法义务监督员,设立了20个举报箱和2个举报电话,健全了林业行政执法投诉机制,实行严格监督。同时建立和实施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执法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今年以来,该局查处了2件3人次行政违纪行为,极大改进了执法作风。
六、切实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石门县林业局对林业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建立规范一致的林业行政案件案由。规定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机构要使用湖南省林业厅统一印制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要建立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立卷归档制度和宗卷评查制度。由局法制办牵头一月组织一次行政案卷评查活动,促进了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机构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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