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全面公布松材线虫病疫区
记者刘娜微报道 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布2009年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目前我国已有15个省(区、市)的193个县(市、区)发生松材线虫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全面公布松材线虫病疫区。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发生地区已比较普遍的,则应将未发生地区划为保护区,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入。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县级行政区,都必须划定为疫区。疫区严禁擅自采伐松木。疫区除治性疫木的采伐由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计划,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采伐量,并在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下由专业队统一实施;疫木采伐期间,所在地森检部门必须指定人员实施全过程监管,防止疫木丢失;疫木采伐后,疫木的伐桩必须采用药剂或覆盖等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伐桩完全达到除害处理的要求;采伐下来的疫木,不能实行安全利用的,应采取烧毁或药剂除害处理。
松材线虫病自1982年传入我国以来,造成了极大的生态破坏和经济损失。今年4月,国家林业局召开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会议,要求各地认清严峻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今年国家林业局下达年度防治任务,要求各地严格检疫封锁,加强疫木管理,防止疫情传播,确保重要生态区位和重要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紧紧围绕疫点根除,加强疫情除治,确保秋季普查时,疫情发生范围控制在原有区域内,实现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双下降”的管理要求。
据统计,2008年全国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96.42万亩,病死松树106.17万株,分别比2007年减少10.83万亩和13.20万株,同比下降10.1%和11.1%。
(作者: 刘娜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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