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在永兴县召开
4月11日,郴州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在永兴县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十五”期间该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并全面部署了“十一五”特别是今年的工作任务,市林业局局长邵昌葵和总工程师马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邵局长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该市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限额采伐、木材加工、征占用林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广大林业工作者依法做好资源林政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规范林政执法。
市局总工程师马郭平在会上作了题为“为实现我市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而奋斗”的专题发言,马总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五”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一是广泛开展了林业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各部门领导、群众对林业的认识普遍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森林意识、林业法制意识逐步树立,从而有效促进全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坚持以限额采伐为核心,加强了林木采伐管理。重点抓住了“一个中心、两个坚持、三个环节”。林木采伐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并重点表扬永兴县严格执行了森林资源管理措施,顺利通过了2003年国家林业局对我县2002年度的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核查。三是加强了流通环节的管理。“十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确保限额采伐在流通环节得到落实,林业规费足额征缴,林业系统公路、水上“三乱”不反弹,积极开展工作,使木材流通环境不断改善,林业规费收入不断增加。四是常抓不懈,强化林地管理力度。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全民保护林地意识的不断增强,再加上我们自身的努力,全市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正逐步步入有序管理阶段。
会上,马总还简要分析了当前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全面部署了“十一五”时期我市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马总指出:一要加强素质教育,狠抓林政执法工作。对林业执法人员要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文明执法。并对执法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屡教不改者、市局将取消其执法资格。二要进一步深化林业体制改革。要按照省厅的布置和要求,认真完成省厅安排的调研任务。通过调研摸清当前林业的发展现状,找准影响和制约林业发展、林农致富、林区进步的根本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供相关部门和领导决策参考,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从而指导全省林业体制改革工作。三要加强管理,狠抓“三凭证”工作。要紧紧围绕坚持一个原则,按照两个有利于的思想,围绕三个确保的2006年木材管理工作总体思路,面向社会,服务基层,为广大林农和木材经营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木材流通秩序和宽松的木材经营环境。为林农增收,为行业增效。四要加强领导,狠抓林地管理工作,规范林地征占用行为。要严格按照湘林资[2005]54号《关于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严把审核关。五要加强监管,确保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进行。要抓紧资金的拨付到位和兑现,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力度。六要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不断改善基层工作条件。要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林业站人员素质,大力加强林业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在自身加大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争取资金和物资支持,不断改善基层林业工作站的生活、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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