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政府批准实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当前正值秋冬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日前,汉寿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汉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以汉政办函【2009】64号文件正式下发至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实施。
《汉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平战马结合、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工作、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森林火灾的预防与处置做了系统安排。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从而建设生态汉寿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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