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均火灾400次到22次 ——陕西探索森林防火理念创新纪事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00年,陕西省平均每年发生森林火灾400次,受害森林面积5000公顷,森林受害率1.2‰;
“十五”期间,全省年均发生森林火灾48次,受害森林面积95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13‰;
进入“十一五”后,全省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截至9月中旬,今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2起,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25.35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033‰。
从年均火灾400次到今年的22次,在森林防火工作的多年探索中,陕西省面对诸多火灾诱因,探索出一条新路。
■抓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
每年年初,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都会制订印发全省森林防火宣传实施方案,对全年的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系统的安排部署。省防火办在新华网陕西频道上开办了《陕西森林防火专栏》,及时报道各地森林防火信息。今年以来,通过这一平台已公开报道省内森林防火工作动态信息136条,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及时推广。为进一步加强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信息交流,省防火办在网上建立“陕西森林防火系统QQ群”,并利用这一平台成功召开了全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交流会。今年清明节期间,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厅、民政厅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向全省发出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倡议书。在防火紧要期和重点时段,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防火宣传。
■抓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陕西历年森林火灾,95%以上由人为因素引发。火源管理的重点就是做好对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的管理。各级政府在高等级火险期,除发布戒严令外,防火戒严期还落实专人监护,对进入重点林区的人员进行登记,逐人签订保证书,对上坟烧纸人员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宁强、汉台等县(区)在清明期间对所辖林区坟墓实行“销号”制度,事先对林区所有坟墓全部登记,安排专人全天分片看守负责,每个坟头上坟完毕进行“销号”。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和时段,在林区的山口、要道上设置检查岗,严防死守。针对春耕和清明期间野外用火频繁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十不准、六不烧”规定。今年以来,全省已派出280多个检查组1100多名检查人员,对重点地区进行防火检查,督促落实防火责任,确保了防火措施落实。
■抓群防群治,建立长效机制
森林防火不仅是防火部门的工作,也不能单纯以行政区域为界。目前,陕西省有九大区域性护林联防组织,分别与四川、湖北、河南、甘肃、重庆等省(市)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还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护林联防组织,共有护林防火人员31158人,形成了覆盖全省所有林区的联防体系。在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各级政府、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林业主管部门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森林防火工作被真正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陕西省防火办与气象局合作开发了陕西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测预报系统,每天对各县(区、市)森林火险等级进行预报,同时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发挥民航、瞭望监测作用,实施全方位立体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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