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林业重点工程统计公报
2005年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10.91万公顷,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237.57万公顷。完成投资361.63亿元,其中国债资金68.8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52.40亿元,两项合计占全年完成投资总量的88.83%,比2004年提高3.85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2611.23万公顷,占同期全国造林总面积的84.02%,完成新封山(沙)育林面积927.34万公顷;累计完成投资1481.95亿元,其中完成国家投资1278.01亿元,国家投资占全部投资总额的86.24%。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出通知,免除了731户木材采伐企业的金融机构债务88.11亿元,天保工程区木材采伐企业因木材禁伐或限伐造成无力偿还金融机构债务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2.48万公顷,其中防护林比重达到95.53%。在造林面积中,人工造林11.84万公顷,飞播造林30.64万公顷。全年完成新封山育林面积74.19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达到9678.97万公顷,比2004年增长10.20%,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占18.92%。2005年工程区木材产量(含人工林采伐试点)完成1248.57万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22.45%,比工程基期年份1997年的3205.40万立方米减少了1956.83万立方米,下降61.05%。
2005年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各类资金(包括公益林建设、政社性支出和养老保险等方面)完成62.01亿元,其中国债资金10.4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8.04亿元,中央资金占全部资金的94.31%。
“十五”期间,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355.87万公顷,新封山育林面积406.54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每年保持在9000万公顷以上。共安置和分流企业富余职工66.5万人。“十五”期末,工程区已有112.48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工程区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已按国务院批准的方案,由1997年的1824.10万立方米调减到2005年的1122.60万立方米。工程区天然林等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林区经营格局和经济结构得到有效调整。
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工程区森林面积净增815.7万公顷,森林蓄积净增4.6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蓄积增长量的43%以上,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同步增长。工程区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一些地方过去干涸的水源和泉眼开始出现水流,一些几乎灭绝的物种得到了恢复,如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等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明显增加,主要栖息地生存环境大大改善。
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林业建设史上涉及面最广、任务最重、投入最多、群众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工程。2005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和后续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
全年完成建设任务335.31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工程中39.8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86.12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33.17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16.02万公顷。退耕地造林面积中,营造生态林的比重达到83.64%,25°以上坡耕地退耕面积占35.11%。全年完成种草面积4.76万公顷。西部12个省区(含新疆兵团)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88.69万公顷,占工程完成总任务的56.27%。
2005年粮食兑现284.18万吨,生活费兑现25.33亿元。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投资268.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3.57亿元,占75.93%。在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粮食折资202.80亿元、种苗费26.80亿元。
“十五”期间,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面积)1976.9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还林798.58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041.75万公顷,封山育林136.66万公顷。累计完成投资882.9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811.02亿元,国家投资占全部投资的91.85%。工程营造生态林的比重达到80%以上。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快了水土流失和沙化土地治理的步伐。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2个多百分点,通过对大量坡耕地和沙化耕地退耕还林,使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强度逐渐减轻。四川省水文监测结果显示,2004年与1998年相比,长江一级支流岷江、嘉陵江、涪江的年输沙量均有大幅度下降,其中夹江站减少38.6%,亭子口站减少94%,射洪站减少95.6%。二是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还林使3200万农户、1.23亿农民直接受益,人均获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700多元。特别是,退耕还林后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持续稳定提供粮食和生活费补助,使贫困退耕农户一方面解决了温饱问题,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因灾返贫的问题。三是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退耕还林为农村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较长的过渡期和良好的发展机遇,工程区注重发展生态经济型后续产业,一些地方走上了“粮下川、林(草)上山、羊进圈”的良性发展道路,并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5年,在继续加强工程建设的同时,国家林业局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的通知》,对工程区林分抚育和管护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巩固了工程的建设成果。
2005年工程区75个县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40.8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3.39万公顷,飞播造林7.43万公顷。人工造林中退耕地造林19.38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达到136.95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33.39万公顷,在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中,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占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的91.14%;草地治理面积28.18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14.50万公顷;完成水利配套设施建设1.76万处。治理总面积达到116.89万公顷。为解决工程区内生态退化和农牧民生活困难等问题,2005年5省(市)生态移民达到3.21万人、7972户。2005年完成林业总投资33.2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32.54亿元,国家投资占总投资的97.83%。
“十五”期间,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59.96万公顷,累计完成林业投资116.5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00.61亿元,国家投资占林业总投资的86.32%。
第三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表明,工程区在近5年间,流动沙地减少3.9万公顷,半固定沙地减少11.6万公顷,固定沙地增加79.3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增加46.8万公顷,草地面积增加32.5万公顷,沙化耕地减少53.4万公顷。集中连片的林草植被发挥了明显的防护功能,地表起沙得到有效遏制。与工程启动的2000年相比,工程区空气含沙量平均减少15.8%。
工程区农民收入增幅显著,与2000年相比,2005年工程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达50%,137万人实现脱贫。同时,工程区建设保护了基本农田和草牧场免受风沙危害,促进了粮食增产。与2000年相比,2005年工程区粮食平均单产由127.5公斤/亩增加到191.5公斤/亩,提高了50.2%。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由三北防护林四期、长江流域防护林二期、沿海防护林二期、珠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平原绿化二期和太行山绿化二期6个工程组成。实施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三北”地区的防沙治沙问题和其他区域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
(一)“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
2005年,完成造林面积21.79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0.79万公顷,飞播造林1.00万公顷;营造防护林的比重达到76.18%,比2004年提高1.92个百分点。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52.83万公顷,与2004年持平,其中本年新封山育林面积9.82万公顷,在本年新封山育林面积中,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占74.82%;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8510公顷。全年完成投资8.5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4.12亿元,占48.36%。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3.84亿元。
“十五”期间,已累计完成建设任务303.11万公顷,其中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72.10万公顷,累计完成新封山育林面积131.01万公顷,累计完成的建设任务占工程规划总任务的31.91%;5年来,累计完成投资49.91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5.70亿元,分别仅占三北四期规划总投资、中央投资总额的14.10%和10.21%,完成的投资额与三北四期规划总投资相比差距较大。
(二)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包括长江、珠江流域和沿海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以及太行山绿化和平原绿化二期工程)是林业重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较早开展的一系列林业重点生态工程。2005年,工程顺利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2005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5.03万公顷,其中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6.59万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2.27万公顷、珠江防护林工程3.07万公顷、太行山绿化工程2.85万公顷,平原绿化工程0.25万公顷。在全部造林面积中,人工造林完成13.76万公顷,飞播造林1.27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84.65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14.59万公顷;在本年新封中,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面积8.96万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完成1.44万公顷。
2005年,5项防护林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0.73亿元,其中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完成5.36亿元、沿海防护林工程2.30亿元、珠江防护林工程0.92亿元、太行山绿化工程1.46亿元,平原绿化工程0.69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49.95%、21.46%、8.51%、13.62%和6.46%。在总投资中,国家投资完成5.00亿元。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0.72亿元。
“十五”期间,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43.96万公顷;完成投资89.80亿元,其中国家投资40.96亿元,国家投资占总投资的45.60%。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05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继续稳步推进。全年新建自然保护区25个,新增保护面积121万公顷,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699个,总面积达1.20亿公顷,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2.50%,比2004年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森林生态类型保护区1089个(3111.59万公顷),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237个(3398.64万公顷),荒漠生态类型保护区30个(3727.74万公顷),野生植物类型保护区89个(88.38万公顷),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区254个(1662.19万公顷),各种类型保护区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25.95%、28.35%、31.09%、0.74%和13.87%。全国林业系统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7个,面积0.72亿公顷。有效保护了我国90.6%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以及40%的天然湿地、20%的天然林,在改善我国生态状况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全国自然保护小区达到45439个,总面积1474万公顷。大熊猫、朱、普氏原羚等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许多珍稀的野生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截至2005年末,国家已划定禁猎(伐)区1803个,总面积为9134万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208万公顷。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718个,珍稀野生植物培植基地617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5013个。野生动物园24个,狩猎场157个。全国从事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人员37,9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932人。2005年工程完成投资5.15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45亿元。
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自2001年正式启动实施以来,累计新建自然保护区790个,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1821万公顷,新增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89%。累计完成投资20.85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1.28亿元,国家投资占54.10%。大熊猫、朱、金丝猴、老虎、藏羚羊、兰科植物、苏铁等濒危物种的拯救繁育工作取得新进展,部分物种初步摆脱了灭绝的危险,收集和保存了367种濒危野生动物和116种濒危野生植物基因资源样品。组织开展了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第三次大熊猫调查,初步查清了资源底数。湿地保护区总数达到237个,面积3399万公顷;开展了湿地保护和恢复示范工程建设,45%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30处湿地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面积达358万公顷。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是一项兼具生态功能的林业产业基础工程。工程继续按照“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一手抓规模增长,一手抓质量管理,工程发展态势良好。
全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1.67万公顷,完成低质用材林改培0.58万公顷,共计2.25万公顷。在全部造林面积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0.95万公顷,迹地造林面积0.25万公顷。在造林面积中,农户、外资、龙头企业成为速生丰产林建设的主体,占速生林造林总量的97.46%。在造林和改培面积中,纸浆原料林0.47万公顷,人造板原料林0.45万公顷,大径级用材林0.95万公顷,其他工业原料林0.38万公顷,所占比重分别为20.73%、20.04%、42.37%和16.86%。树种以杨树、泡桐最多,面积占47.21%。全年工程完成投资1.54亿元。
“十五”期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35.70万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18.67万公顷。按培育目的分,纸浆原料林7.61万公顷,人造板原料林11.00万公顷,大径级用材林6.08万公顷,其他工业原料林11.01万公顷。工程的实施和建设,进一步缓解了我国木材供需矛盾,促进了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协调发展,实现了资源培育与加工利用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紧研究后续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发展后续产业,增强发展后劲,提升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不断巩固和扩大工程建设成果,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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