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大原则”统领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作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倡导者、具体承担者和组织者的伊春市委、市政府(林管局),提出改革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生态效益优先、森林不逆转,改革收益资金不流失、国有森林资产保值增值,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有序、配套推进”五大基本原则,从而锁定了改革的基本方向,制定了改革推进的基本准则。
一、“五大原则”是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
这次改革试点,主要是通过破解体制性障碍的探索实践,打破国有林区国有国营的单一运行模式,从而推动“国家得生态、企业卸包袱、职工得收益、社会得稳定”等多重效应和综合目标的实现。
乌马河林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从承包经营主体的确立、林地基础价格的确定、职工的现实承受能力等方面做出细致谋划,使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广大林区职工的真正理解、信任、拥护和支持。
这次改革试点的根本初衷,在于促进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发展,致力谋求个人的经济追求与国家的生态追求有机结合。从乌马河局改革试点鲜活的实践可以看出,职工利益与国有营林事业完全相融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保护了现有森林资源,而且随着职工由名义上的“大山主人”转变为真正的“林权主”,在植树造林上表现出了空前的积极和踊跃,先期承包的林地全部完成了造林任务,而且没有发生林地逆转现象,造林面积不断扩大。承包后今春完成营造林1244.9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地造林134.62公顷,苗木长势良好,管护非常到位。
在改革试点过程中进行了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有效避免和杜绝了国有森林资产的流失。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改革全覆盖、过程全公开、结果全公示、森林资源调查设计和资产评估全封闭,避免了各种偏差和暗箱操作等破坏公平现象的出现。这次试点综合考虑,配套推进,从林权凭证发放、林地经营贷款、林木资产保险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目标要求,为整体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效应提供了保障。
二、“五大原则”是破解改革试点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正确途径
“五大原则”让林业职工投身改革吃了一颗“定心丸”。我局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召开广泛的职工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给外地务工人员打电话、写信、设立咨询站、有线电视发布公告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改革试点特别是“五大原则”的宣传,同时采取现地走访、专家论证、帮助职工算经济账等办法,使广大职工增强了对改革的认识和理解,打消了疑虑,形成了踊跃参加林地竞拍和承包经营职工踊跃造林的喜人局面。到目前,全局3个试点林场(所)已签订林地承包和林木流转合同540户,面积5300公顷,发展势头良好。
“五大原则”为林业职工承包经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普通林业职工确定为承包经营主体,领导干部坚决不参与,外部投资者暂不进入。充分考虑林业职工的现实承受能力,制定了通过拖欠工资及费用抵顶、分期付款、收益后再付款等多种办法,先后为职工抵顶拖欠工资和费用212万元,并积极创造条件,为27户承包经营职工借款91.5万元。对那些暂不想参加承包经营的职工,林业局为他们每户预留了10公顷林地,从而使国家对林业职工的补偿性政策得到了充分落实,使林权改革这项惠民工程得到了生动体现。
“五大原则”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配备了一个“指南针”。我们制定了以生态优先为指导的依法科学经营森林方案,规范了承包者的经营行为;以遵循森林生长规律为指导的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一定50年,解决了职工担心的政策连续性问题;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基本取向,与有关机构积极商洽的森林保险、贷款等相关政策,从根本上消除了承包职工的后顾之忧;以积极有序、配套推进为指导的活立木交易市场和科技、法律服务中心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和成立,实现了林木资产的依法有序流转,为承包职工提供了有效服务。
三、“五大原则”是把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不断引向深入的根本保证
乌马河林业局自开发建设以来,累计为国家生产木材1500多万立方米,上缴利税2亿多元,是国家同期投资的5倍多,为国家作出了突出贡献。森林资源的严重透支,经济危困的积重难返,导致林业局资产负债率高达90.6%,职工月均工资仅有310元,成为全国国有林区有名的“小、老、穷”林业局。“五大原则”的确立,如同五个支柱,有力地托举起新林区美好的未来。
“五大原则”框架下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将使长期过度消耗的森林资源得到迅速恢复,“林子长起来”的目标最终演变为现实,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建设也随之得到极大的改善。据测算,到2007年底试点结束,乌马河林业局15,614公顷试点区划面积全部造林完毕,素有伊春“前花园”之称的乌马河,将再增加造林面积2300公顷。经营主体的改变,使承包职工敢于投入,强化管理,不但可以促进林地生产力的提高,而且将大力带动与森林息息相关的森林旅游、绿色食品、北药、生态畜牧等特色产业的蓬勃发展。改革试点获得的收益资金,将使林区历史包袱沉重、发展后劲乏力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历史遗留问题,从而为林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使林业职工重新回到大山,通过培育林木资源,发展林下经济,不但实现了一人承包全家就业,有的还安置、带动了其他职工的就业。据统计,仅春季一个造林期,乌马河林业局就新增季节性职工就业160人。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产生的辐射效应,将有力推动国有林区的全面振兴。体制上的激活、资源上的盘活、经济上的搞活,将有效解决林区长期存在的养林与养人、生存与发展、生态与经济的激烈矛盾冲突,有效解决林区历史欠账、就业、贫困、稳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最终取得国家得生态、企业得效益、职工得收益、社会得稳定的多重效果,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步伐,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目标的加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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