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带百变 催生新农村—记福建集体林权改革
三年后的今天,福建全省已明晰产权的村达11602个、占有改革任务村总数的99.5%,集体商品林林权已登记面积7576万亩,占应登记面积的97%,改革的主体任务基本完成、配套改革也相继取得重大突破。此时人们发现,这场改革引发的变化如此广泛而深刻,始料不及。
缘起:“三类林”与“五大难”
福建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首位,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全省林业用地中80%以上属集体所有。上世纪80年代以来,福建曾进行过多轮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创造了不少好经验。如,坚持对集体山林实行村集体统一经营,避免“分林到户”引起的乱砍滥伐,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组建村股东会,进行林业股份制改革,对集体山林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等。
福建省委省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并没被表面成绩所迷惑。通过调研他们发现,历经多次改革,福建林业虽说山都有主了,但仍然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不明晰,导致“三类林”的出现:
一是“干部林”。村干部说了算,名义上村民人人都有份,其实既没有经营权,又没有收益权。二是“大户林”,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一些地方“一卖了之”、“一包了之”,一些集体山林被人为“归大户”。三是“三定林”。主要是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时,工作不细致,造成许多山林界址不清,经营承包责任制无法落实。加上后来又实行“谁造谁有”政策,山林权属更加复杂。
由于产权不明晰,集体林区群众不愿造林,集体无力造林,林业部门没钱造林;盗砍滥伐屡禁不止,森林资源人为破坏较严重;群众对森林防火漠不关心,往往是“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由于一些地方村干部把集体山林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乱砍、乱卖、乱花,干群关系紧张。
推进:“六原则”与“六突破”
2003年4月,福建省出台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将集体林地按人头平均分配到户,全面落实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合称“四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林改涉及农村重要生产资料的再分配和内部利益的再调整,涉及千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千百万农民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为此,福建及时总结并提出了“林改六项原则”,即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尊重历史、以民为本、利益兼顾和稳定第一原则,要求各地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确保重大事项按程序进行,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产权明晰仅仅是第一步,改革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还利于民”,确保林农增收、林业可持续发展。而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相关的、系统的配套改革。2004年5月,永安市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引导、规范资源流转,力图使万亩青山真正变成取之不尽的“绿色银行”。
其它方面的配套改革也取得重大突破:近两年全省金融部门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近25亿元,促进了林业经营由资源经营向资产经营再向资本经营转变;全省已成立各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2400多家,对促进林业的集约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加大了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力度;主要林区均成立了各类营销协会、科技服务组织、木竹检尺中心、资源评估中心和伐区设计中心等中介机构;全省近40个林区县相继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并逐步形成了以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
成效:“六句话”
在与林农进行过一次次对话之后,记者发现,有六句朴素的话最能体现这场改革的成效。
“铁树开了花、林地回了家。”林改前,林农作为经营主体的地位没有得到确立,“耕山有责、经营无权、分配无利”,名义上拥有“金山银山”却无法靠山致富。林改后,林农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林地经营自主权,满意率达95%以上。
“现在可以放手大干了!”林改后,“公家林”变成了“自家林”,“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林农再也不用担心投入没有得不到回报。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现象,去年全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07万亩,与2003年相比面积翻了一番。其中,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从2002年的40%提高到2005年的70%。
“金专家最受我们欢迎。”“金专家”指的是浙江林学院搞竹业丰产培育的金爱武教授,以他为代表的一批科技人员一直活跃在闽北、闽西北林区,位于永安市的“福建竹子现代科技园”就出自他们的手笔。永安市西洋镇坑村委会主任李真庆说,村里组织林农到浙江吉安示范园学技术,邻村的林农听到消息也跑来要求参加。
“山不动、林不动,我们一路奔小康。”此次林改,由于同时进行了林权证抵押货款等配套改革,极大地提高了林业的市场化程度,使林权证的作用得到体现。林农有了它,就意味着有了“个人财产”,随时可以支配变现。在邵武市水北镇上坪村,老林农郑文光说:“我的孩子也有在城里工作的,但我觉得现在我们的收入和生活条件已差不多。”
“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才算数。”邵武市水北镇上坪村村民反映,林改时所有方案都要拿到村民代表大会投票通过,通过后才执行,通不过则要改,改后再投票。这种做法已成为惯例,村里所有事情都要走这个程序,与过去什么都由村干部说了算形成鲜明对比。
“干部也是自家人。”邵武市吴家塘镇铁罗村曾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上访村”,通过这次林改,问题得以解决,村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短短两年半时间村里就筹资上百万铺设道路、修建校舍等。由于办事公开透明,很快受到群众拥护,干群关系极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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