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多措并举强化森林限额采伐管理
临澧县“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12780立方米,该限额是全县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为严格执行“十三五”采伐限额,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6月上旬,临澧县根据各乡镇可伐资源以及申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将2016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下达至各乡镇。
一是坚持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林木采伐指标坚持入村到户、阳光分配政策,严禁暗箱操作、人情分配。各乡镇以年度采伐限额作为林木采伐控制指标,依据可伐资源和林农或其他森林经营者的申请,按照“灾害材优先、抚育优先、成过熟林优先、可伐资源多的优先、贫困户优先”的原则,将采伐指标落实到户或其他森林经营者手中,并在乡、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认真组织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对国家级、
省级公益林,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全面禁止商业性采伐,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三是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经批准征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但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竹林经营利用由经营者自主决策,竹子不实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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