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在全省法治工作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
5月6日,全省法治工作视频会议在省林业局召开,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文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会议现场
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文发言
近年来,常德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林业局的坚强领导和科学指导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林业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站位,增强林业法治意识。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一体推进,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健全学习机制。坚持经常性、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组织《森林法》、《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湿地法》等涉林重要法律法规的专题研讨学习,法治学习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健全联动机制。推行林长制+法治林业,完善林业与司法机关紧密衔接,推动林业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共享共管,确保林业法治工作体系化。
二、深入宣传,强化林业法治氛围
一是多渠道宣传。利用党报、官媒、官网等公众媒体全方位加强涉林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多层次推进。深入开展林业法制教育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和司法、教育、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开展林业法规上门活动,形成了多层次立体联动的推进模式。三是多形式宣贯。认真组织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湿地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营造融入社会、走进群众的浓厚氛围。
三、主动作为,加强林业立法工作
一是突出特色立法。2019年,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局起草的《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于2020月1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国首个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为加强我市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创新管护平台。为规范全市涉林公共资源交易,2020年出台了《常德市集体林权交易规则》,为全省首部“集体林权交易规则”。三是当好立法“参谋”。参与《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条例(草案)》《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及《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征求意见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先后提出修改建议50余条,40条得到采纳,参谋作用发挥明显。
四、强化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询问、听证场所和设备,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全面落实全程纪实制度。二是加大评查审核力度。对全市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常态化”评查,重点对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证据收集是否充分完整、法律文书是否完整齐全等进行评审,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常年聘用1名资深法律顾问,强化法制审核,年均审核各类文件、案件、征求意见稿20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确保了法制审核的高质量。
五、深化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做实审批“减法”。推进线上“一网通办”,认真清理减少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并全部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到乡,部分已到村。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由平均7个工作日压减到3个工作日。二是坚持“以案示警”。实行典型案例公示制度,截止目前已对17期共40件林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公示通报,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益。三是着力“提质增效”。落实“双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都在7个工作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信用常德上公示,着力提高群众对林业法治工作的满意度。
下一步,常德市林业局将持续加强学习强能力,推进全市林业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林业素质能力;持续深化改革强服务,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持续健全体系强实效,进一步完善林长制+法治体系,以林长制引领林业法治,以林业法治促进林长制获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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