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林业局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和省林业局的相关要求,通过发布通知、推荐、征求意见、党组研究后确定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康祖杰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序号 | 先进集体名称 | 集体性质 | 集体级别 | 集体人数 | 集体负责人姓名 及职务 | 集体所属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1 |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事业单位 | 副处级 | 27 | 高敬民 党委书记、局长 | 石门县人民政府 | 王 晖 13907367452 |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单位 | 单位 性质 | 职务 | 行政级别 | 职称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邮编 | 备注 |
1 | 康祖杰 | 男 | 土家 | 中共党员 | 硕士 研究生 |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事业单位 |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聘用) | 高级工程师 | 4324271969****5712 | 13873660405 | 壶瓶山管理局 | 415319 |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9年3月7日—3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不受理匿名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0736-7891809
常德市林业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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