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服务所、常德市河洑森林公园服务所行政权力授权委托书
行政权力授权委托书
委托机关:常德市林业局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1113号
法定代表人: 袁文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受委托组织:常德市常德国有林场(常德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服务所)
地址: 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花山社区景区 游客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肖志强
职务: 场长(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规定,现将《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行政权力委托给常德市常德国有林场(常德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服务所)行使:
《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条 进入森林公园的游客应当自觉遵守森林公园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毁损公共服务设施、设备;
(二)采挖花草、树木等植物;
(三)在竹木、岩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刻划;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
(五)擅自在未开放区域开展野外探险、攀岩、漂流等危险性活动;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符合条件的森林公园管理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委托期限:从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受委托组织应在委托范围内行使上述行政权力,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上述行政权力。
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需明确禁止或终止委托的,委托机关应对本委托书的内容作相应说明或调整。受委托组织在执行区域范围内公告。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市司法局备案。
行政权力授权委托书
委托机关:常德市林业局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1113号
法定代表人: 袁文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受委托组织:常德市河洑国有林场(常德市河洑森林公园服务所)
地址: 常德市河洑镇河洑山
法定代表人: 尹洪亮
职务: 场长(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规定,现将《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行政权力委托给常德市河洑国有林场(常德市河洑森林公园服务所)行使:
《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条 进入森林公园的游客应当自觉遵守森林公园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毁损公共服务设施、设备;
(二)采挖花草、树木等植物;
(三)在竹木、岩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刻划;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
(五)擅自在未开放区域开展野外探险、攀岩、漂流等危险性活动;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符合条件的森林公园管理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委托期限:从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受委托组织应在委托范围内行使上述行政权力,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上述行政权力。
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需明确禁止或终止委托的,委托机关应对本委托书的内容作相应说明或调整。受委托组织在执行区域范围内公告。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市司法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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