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学习《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简称《湿地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干部职工掌握履职所需法律法规,提升依法保护治理能力。5月17日,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集中学习《湿地保护法》。
《湿地保护法》对湿地的定义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全面保护、管理、修复、利用湿地资源,也有利于解决湿地与森林、矿产等资源划分、冲突解决,使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层楼。 专题学习会上,全体干部职工对《湿地保护法》原文进行了认真学习。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了湿地法的内容,有利于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强化湿地的保护和修复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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