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发布第二号《总林长令》
9月27日,石门县委书记、总林长郭碧勋签发今年第2号《总林长令》,就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下达专项行动令。
总林长令要求,全县各级林长要认清严峻形势,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深入林区开展巡查督导,认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镇、村两级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多种形式,铺天盖地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增强群众森林火灾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总林长令强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林区、哨卡护林防火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林区动态,做到山有人巡、卡有人守。应急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出动,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行政不作为、预防措施不到位、火情处理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确保防火期内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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