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林长制”初见成效
11月13日,津市市新洲镇麓山村两位村民正式握手言和,标志着他们之间延续多年的山林纠纷最终顺利解决。实施林长制仅3个月,津市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已取得不少新成果。
津市市林地面积16.36万亩,过去遗留下来许多久拖不决或解决不彻底的林业问题。今年8月初,湖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津市市及时出台并发布了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从政策、人员、编制、经费、机制等各方面为推动林长制走实走深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担任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每一位林长都有自己的“责任山”;解决经费难题,市财政统筹解决林长制启动经费50万元,每年给予工作经费20万元,并将护林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护林员劳务费从市人社局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镇(街道)及主体责任单位承担。
截至目前,津市市已按程序落实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的“一长三员”队伍,市、镇、村三级队伍共528人,全市共区划60个护林网格,实现了100%全覆盖,森林资源得到空前有效管理和保护,基层基础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增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都得到更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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