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林长有责 护林有方
为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效益,有效促进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近日,桃源县枫树维回乡全面落实林长制,推行责任区域“巡林”活动,推进林长制从基层落实到位。
自桃源县林长令1号令颁布以来,该乡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乡-村”二级林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区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各级林长每月不定期进山对巡视林区森林草原防火及林木保护等工作展开巡查,推进周巡查月调度机制常态化落实。各级林长切实履行职责,针对巡林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各村现场整改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相结合的措施,协调解决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针对森林安全隐患完善隐患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发现排除风险隐患,确保“有案必留痕,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总结”。加强爱林护林宣传教育,在显眼地段设置森林防火、砍树需办证的警示牌,组建志愿服务队伍走街串巷宣传森林保护政策。
下一步,该乡将创新“林长制 ”的工作模式,推动空间管理网格化、人员管理精细化、日常巡护可视化,打造数字、智能高效的林长制体系,真正实现青山有人守,绿树有人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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