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加强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近日,桃源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五条举措加强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强化日常监管。以林长制统揽全县林业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分级分区负责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部门协同,强化森林督查。林业、自然资源等相关单位要加强数据互联共享,特别是林草湿数据库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库的对接融合,确保现地核查快速准确。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应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开展乡镇(街道)、村组、林区以案释法、现场普法、大力推进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氛围。
四是落实改革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林长制改革步伐,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建设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森林、林地保护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与职能职责相匹配的林业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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