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巡林护林“法”先行
为做好林业建设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3月22日上午,桃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江志晖带领县审计局、县司法局、桃源望阳山管理局和观音寺镇等林长制责任人和工作人员,深入望阳山核心自然保护区开展林长制第一季度巡林工作。
巡林队伍听取了望阳山管理局关于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望阳山核心自然保护区绿化、资源保护、防火部署等,对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工作作出了肯定。同时对今后的林长制工作提出了要求,要将保护和利用相结合,以林长制为抓手积极探索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子,不断扩大保护区影响力,强化科研水平,提升保护区的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江志晖根据县司法局的职能职责,就接下来林长制工作的开展提出了相关要求,即要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特别是司法所,要将林长制相关工作和法律法规融入日常法律宣传中,让“护林保林”深入人心;要加快乡镇行政执法赋权,希望通过行政处罚起到遏制违法行为的作用,从而保护望阳山自然保护区的珍稀物种;要加强司法行政业务指导,指导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望阳山保护区内的各项工作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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