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办公室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陵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 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武陵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办公室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常德市武陵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森林 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 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 20号)、《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通知》(常办发电〔 2021〕 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 保护和修复为重点,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 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稳定、健康、优 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确保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 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推进“领跑高质量发展,建 设现代化新城”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区、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 明确三级林长责任和具体的工作任务,划分责任片区,落实 责任人员。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区级分区负责、乡村 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三员”(林长+护林 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初步 建立“天空地” 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
到2025年,构建起制度健全、责权明确、协调有序、 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天空地” 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全区森林覆盖率稳 定在5. 99%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 34万立方米,草原综合 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3%以上,森 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 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地” 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区森林覆盖 率持续稳定在5. 99%以上,森林蓄积量持续稳定到7. 34万立 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湿地保护率达75% 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 面增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 境质量根本好转,美丽武陵基本建成。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区乡村三级林长。区级林长由区委书记担任; 区级第一副林长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区级 副林长由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和 区人大常委会联系林业工作的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分管林业 工作副区长、区政协联系林业工作的副主席担任。乡级参照 设立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 记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林长由乡级党委政府班子 成员担任。村级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 由村(居)委会成员担任。
(二) 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立区林长制工作委员 会,由区级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和委员组成,委员由 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下设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简称区林长办),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 编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自然 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体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乡村振 兴局、区融媒体中心、公安武陵分局、生态环境武陵分局等 部门。乡镇(街道)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三) 明确责任区域。按照我区行政区域和资源分布特 点,划分确定责任区域。全区划分为个10责任区:河状镇、 丹洲乡、芦荻山乡、长庚街道、永安街道、东江街道、南坪 街道、启明街道、芷兰街道、芙蓉街道,乡镇(街道)由联 系的区级领导兼任区域林长。乡村两级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 任区域。
三、工作职责
(四) 林长职责。区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森林资源 保护发展工作,落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 任制,组织制定本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制度 机制建设,统筹解决本区域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森林资 源生态保护、生态修复,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 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体系,加强森林草原行业行政执法。
乡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日 常巡林制度,负责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 人员的日常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工作,落实上级林长交办事项,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 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五) 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 项,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 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 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林长制工作制 度、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承 办林长会议,根据统筹安排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等林长 制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七) 加强生态保护。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 控制度,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基于国土空 间规划的森林资源“一张图”。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与利 用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森林督查,加大对林业违 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野生动植物经营管理,严厉打击涉 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 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建立健全古树名木、 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管理体系。
(八) 加快生态修复。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 态用地。坚持自然修复为主,适地适树,大力推广乡土树种, 推动科学绿化。巩固提升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网)建设、石漠化治理和草原生态修复成效,稳步提高林 草植被覆盖度。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战略储备林建 设等森林经营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城乡统筹,落 实部门绿化责任,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加快“美丽武 陵”建设,构建以沅水、主要交通干道为骨架的生态屏障, 同步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形成纵横成网、连续完整、景观优 美、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体系,推动生态建设向整体化、系统化、生态化融合发展。 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以湿地公园为主 的生态修复和小微湿地修复力度,积极融入长江湿地保护网 络体系。
(九) 加强灾害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 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森林 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草原有 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 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森林草原有 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坚持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一体化,落实 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防灭火能力建设, 补齐队伍建设和设施短板,完善火情快速应急机制,全面提 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十)加强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所 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不断拓展集 体林权权能。建立生产经营退出和林权收储机制,积极培育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探索生态保 护与林农利益维护双实现机制。积极探索森林保险和野生动 物致害保险机制,提升林业抵御风险能力。积极探索林业碳 汇路径,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蓄积总量,加强林业碳汇开发 利用和项目储备。加强相关知识普及与宣传,引导企业、个 人参与以积累碳汇为目的的植树造林与森林经营活动,积极 融入碳汇市场。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花卉苗木、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
(十一)提升信息化水平。依托森林资源监测网点,建 立“天空地”全覆盖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 “一套数”,及时掌握林地草地占用及森林草原火情、有害 生物灾害发生状况和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 力。以遥感、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云计算、激光雷达、 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依托全省林业 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林长制智慧化平台。强化源 头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提升森林资源管护信息化、精准 化、智慧化水平。
(十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乡镇林业基础设施、 人才队伍建设。乡镇(街道)健全“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 体系,配备必要巡护装备,明确管护边界和职责。加大公共财政对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力度,森林植被恢复费 按规定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对林长制工作给予经费保障, 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 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事业。充 实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林业行政执 法水平。
五、保障措施
(十三)完善组织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 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坚持党委领 导、党政同责,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健 全林长会议制度、总林长令制度、林长巡林制度、部门协作 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工作通报制度, 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机制,将 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 等指标和林长制推进情况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区 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区级绩效 评估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 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 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五)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 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各级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 林长制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 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在推行林长制过程 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乡 镇(街道)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林 长办及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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