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两大纲要实施意见 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教育引导,营造见贤思齐、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1.巩固壮大学校德育阵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加强和改进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推进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把思想品德作为学生核心素养、纳入学业质量标准,注重融入贯穿,将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建设优良校风,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养成教育,营造有利于学生立德修身的良好氛围。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开展不同类型的劳动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配合,引导学生参加劳动、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在劳动中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丰富道德教育手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中华经典诵写讲、“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我是接班人”湖南省网络大课堂、“读家乡、爱祖国、乐成长”主题读书教育等活动,有计划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普展馆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党日团日队日、研学、春游秋游等主题实践,在校园活动和校外实践中体现价值导向和道德追求。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使传授知识过程成为道德教化过程。
2.注重家庭文明和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大家教家风宣传引导力度,收集挖掘传统治家名篇、红色家风传统、现代家教故事,通过媒体专题专栏和通俗读物进行推介,用蕴含其中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教育人、感染人。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书香家庭”评选和“湖湘好家风好家训”“潇湘家书”征集展示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通过学习效仿先进典型的美德善行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加快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选树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以推荐宣传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为着力点,推动崇尚英雄、尊重模范、学习榜样成为社会风尚。健全完善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制度,发动基层群众分层推选各类先进典型,使评选推荐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的过程,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融合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各类载体,广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的突出事迹和时代精神,实现“选树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大力尊崇褒扬先进模范人物,建立健全关爱礼遇制度,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4.创造崇德向善道德环境。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新闻媒体和出版机构要将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全面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开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解疑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监督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现象的专题专栏,加大道德主题内容创作出版,引导人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夯实基层德育阵地,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同县级融媒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联通贯通。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水平,更好实现育人功能。用好景观、灯箱、宣传栏、文化墙、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媒介,制作刊播优秀公益广告,开展与整体环境协调的常态化宣传。
5.抓好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突出文以载道、文以传情、文以植德,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将其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创作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规划指导,深入交流互鉴,提升文艺原创能力,打造体现道德追求、引领时代风气、富有湖湘标志的文艺精品。实施优秀湖湘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湖南红色基因传承工程、三湘文化惠民工程,用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6.聚焦重点群体教育引导。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和政德修养,督促他们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品格,在道德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主动走近青少年、倾听青少年,真情关心青少年、关爱青少年,悉心教育青少年、引导青少年,帮助青少年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对文化文艺名家、知名学者、企业家等各领域社会公众人物进行思想政治引领,鼓励他们承担社会责任,注重道德自律,树立良好道德榜样。引导传媒、网络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加强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自觉弘扬正能量。做好产业工人、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的人文关怀和教育引导,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等主题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打造立德树人、久久为功的平台载体
7.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观赛等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方法手段,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农民精神面貌,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防范极端宗教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持续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美丽乡村、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拒食野生动物、全民健身、全面控烟等行动,增强人们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鼓励人们投身美丽湖南建设,参与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保护好“一江一湖四水”,守护绿色家园。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8.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道德要求,充实道德内容,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创建全过程。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要坚持为民利民惠民,突出文明和谐、宜居宜业,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群众文明素质。文明单位创建要立足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突出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行业新风,引导从业者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文明家庭创建要聚焦涵育家庭美德,弘扬优良家风。文明校园创建要聚焦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持续开展湖南省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动态管理。
9.深入开展“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入法入规,修订完善《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品牌化开展。将志愿服务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重要内容,以“亲情季”“成长季”“丰收季”“诚信季”为主题,围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法律援助、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内容,组织开展“绿色卫士”“关爱山川河流”“法润三湘”“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智惠湖南”“笑满三湘”等活动,引导人们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作为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蔚然成风。健全激励褒奖机制,完善志愿者公益保险赠送制度,命名湖南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选树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先进典型。
10.充分发挥礼仪礼节教化作用。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落实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出入境管理机构、海关、旅行社、网络旅游平台等要引导居民在境外旅游、求学、经商、探亲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重礼节、讲礼貌,展现中华美德、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11.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切实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信社会环境。加快我省社会信用立法进程,完善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进信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加快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用好网络和媒体平台,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主题活动,深化“政府守信践诺行动”“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和“诚信之星”评选发布等活动,宣传推介诚信先进集体,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履承诺。
三、优化内容渠道,建设健康向上、清朗有序的网络生态
12.建设健康网络内容。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以“学习强国”湖南平台、新湖南、华声在线、芒果TV、红网(时刻)等为骨干,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传播体系的优势,以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涵育公民道德。加大网络内容作品扶持奖励力度,发挥湖南文化产业优势,着力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综艺、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优化各级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矩阵建设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网络舆情,引导网友在思想碰撞交流中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凝聚共识,让正确道德取向成为网络空间的主流。
13.培养网络文明自律。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监督互联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履行网络运营主体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传播渠道。倡导文明上网、绿色上网,面向全体网民尤其是青少年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等活动,在中小学组织开展预防沉迷网络教育活动,引导网民远离不良网站和不法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14.丰富网络道德实践。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壮大网络公益队伍,引导人们随时、随地、随手做公益。创新网络公益形式,加强线上线下联合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慈善”活动,鼓励网络“大V”、普通网民争当志愿者,培育“人人公益、随手公益、指尖公益”新风尚。探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建立完善公益行为积分制度、记录制度、激励制度,引导网络公益活动健康规范开展。
15.净化网络道德环境。大力推进“清朗工程”,持续开展“净网”“剑网”“清源”等专项行动,整治网上突出问题,加大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力度,维护网络道德秩序。深入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清理网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歧视、色情、低俗内容,严厉打击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大力整治渲染青少年校园暴力、网络霸凌、自杀自残等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个人信息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四、完善法治保障,鲜明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制度导向
16.强化法规规章保障。坚持德法兼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湖南建设全过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孝老爱亲、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及配套制度。加强和规范法律法规适用和案例引导,鼓励在司法案件的释法说理中适当引入道德评价,建立定期发布对司法办案有普遍指导意义、对道德建设有示范作用案例的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法治活动,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17.彰显公共政策价值导向。充分运用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的价值取向,注重政策目标和道德导向有机统一,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形成有利于道德建设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利益引导机制。在涉及就业、就学、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善公共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 加强对公共政策的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评估,防止具体政策措施与道德建设要求相背离,促进公共政策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18.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 健全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行为准则,用制度规范净化社会风气,有效治理陈规陋习。在规制社会行为、化解社会冲突、平衡利益关系、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日常管理活动中体现道德建设导向,推动落实各项社会规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19.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涉黄涉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扫黄打非”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严格执行英雄烈士保护法,依法依规严肃惩戒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五、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0.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领导责任,将公民道德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谋划推进。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力量、精心实施、加强督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统战、政法、网信、经济、外事、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民政、文化和旅游、民族宗教、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履行公民道德建设责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高校、科研院所和智库机构,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聚焦重点,实现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全面覆盖
1.加强课堂教学和思政课教育。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围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内容,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立足启蒙性、体验性、常识性学习,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在普通高校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全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评选优秀教案、优秀课程,推树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和教学团队,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支持和鼓励各高校开发微课、微视频等教育资源和在线课程,开发体现爱国主义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作品等。
2.丰富校园文化和课外实践活动。持续推进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强基铸魂工程,挖掘校史校风校训校歌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深入挖掘和宣传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开展“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结合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网络文化等载体形成工作常态化。深化各级各类学校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建共享机制,在全省中小学生春游秋游中开展“走进红色课堂、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活动,有序组织大中小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纪念场所开展党日团日队日、缅怀祭扫、红色研学、成人仪式等活动,增强活动的庄重感、现场感、参与感。
3.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爱国奋斗的坚定弘扬者和践行者,同违背爱国主义的言行作坚决斗争,当好表率、走在前列。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将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丰富课程资源,提升学习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上讲台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在“拔节孕穗期”与青少年交流思想,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增进爱国情感。党员干部要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自觉践行初心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奋进状态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市治理、产业繁荣等工作实践。
4.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爱国热情。弘扬“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大力组织优秀知识分子学习宣传,引导新时代知识分子投身“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四新”“三好”总要求,深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五好”活动。培育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投身创新创业、有序开展政治参与和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引导在湘工作生活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增强国家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融入贯穿,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
5.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平台。以利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为核心,进一步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升工程,按照打造精品展陈、推出公开课、配备主题出版物、开展品牌活动的要求,加强内容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保护水平和环境面貌,强化服务质量和教育效果。健全展陈审查制度,切实把好展陈和讲解内容的政治关、史实关,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健全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财政补助进行重新核定。依托军地资源,以湖南革命军事馆建设为龙头,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
6.注重运用仪式礼仪。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规范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仪式。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将升国旗、唱国歌作为组织重大庆祝活动、纪念活动以及大型文体活动重要议程。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定期组织入党入团入队集中宣誓仪式。
7.组织重大纪念活动。以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引导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在国庆节期间,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组织大合唱、快闪、灯光秀、游园等活动,拓展“国庆新民俗”内容内涵,打造爱国活动周。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期间,组织向烈士敬献花篮、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大型纪念活动。在“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和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彭德怀、贺龙等湘籍老一辈革命家诞辰纪念等重要节点,广泛深入组织各种纪念活动。
8.突出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推进湖湘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深入挖掘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爱国主义价值内涵,持续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元旦、“三五”学雷锋日、“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和“盘王节”“山歌节”“鼓文化节”等少数民族重要节庆,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文明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进一步激发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热情。
9.加快发展红色旅游。立足湖南红色资源优势,以实施“锦绣潇湘”旅游品牌建设工程为抓手,深入挖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蕴含的爱国主义内容,统筹做好“红色绿色古色特色”文章,推动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通过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和举办红色旅游博览会、湖南红色文化旅游节,辐射带动红色旅游景区提升服务品质,重点打造湘赣边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整合形成一批全国、全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对讲解员、导游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坚持用正确的历史观和历史标准规范游览解说词、旅游项目,推出通俗易懂、方便易携的湖南红色旅游宣传推介读物。
三、凝心聚力,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
10.发挥大众传媒宣传引导作用。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媒体传播工程,各级各类媒体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创新方法手段,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使爱国主义宣传报道和节目作品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有情感、有深度、有温度。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网上网下打通、多级媒体联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推出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和融媒体产品等方式,生动讲好爱国故事。推进公益宣传平台传播工程,做好重大主题社会宣传,制作刊播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生动形象做好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虚无历史、消解主流价值的错误思想言论,及时进行批驳和辨析引导。倡导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国民心态,引导人们理性表达爱国情感,反对极端行为。
11.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全省重大典型宣传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新时代重大典型学习宣传品牌。大力宣传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涌现出来的湘籍英雄模范,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和知名人物,打造推出“湖湘英烈”整体形象,引导人们将敬仰和感动转化为干事创业、报效国家、建设湖南的实际行动。做好先进模范人物的关怀帮扶工作,落实相关待遇和礼遇,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12.发挥文艺出版精品涵养熏陶作用。把爱国主义作为常写常新的主题,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劳动、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挥“广电湘军”“出版湘军”“文艺湘军”优势,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创作推出更多更好的富有爱国主义气息的图书、影视、歌舞、美术、戏剧、曲艺和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短视频等作品。落实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有关工作和要求,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文学创作、影视创作、词曲创作等的支持力度。结合“书香湖南”全民阅读活动,积极推荐爱国主义主题出版物,弘扬阅读风尚、涵养人文之美、凝聚爱国之志。加强对经典爱国歌曲、爱国影片的深入挖掘和创新传播,持续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电影展映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活动。
13.发挥互联网最大增量作用。充分发挥中央新闻网站湖南频道、新湖南、华声在线、芒果TV、红网(时刻)等主流网络媒体作用,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微展览、微课堂、微访谈。推出湘籍革命家军事家生平事迹网上展陈,实施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数字展馆建设工程,建设红色数字家园。以“学习强国”湖南平台、湖南文明网作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办好“湖湘文脉”“红色印记”“湖南好人”等专栏。加强网上舆论引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站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综合治理,引导网民自觉抵制损害国家荣誉、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论,汇聚网上正能量。
四、完善机制,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制度保障
14.落实主体责任。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因地制宜作出安排部署,把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举措,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
15.充实工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到各级各类教育基地参与内容讲解、文明引导等工作,组织专家学者、“五老”宣讲员到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宣讲党史国情,讲述亲身经历,弘扬爱国传统。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16.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的制定完善中,发挥指引、约束作用。规范市民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内的行为,自觉遵守礼仪规范。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7.务求工作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虚功实做、久久为功,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下功夫,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守正创新,着眼常态长效,提升工作水平,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湖南特色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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