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开展圃地苗木质量和行政执法检查
近日来,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对全市各地苗圃育苗单位进行现场苗木质量检查,加强出圃苗木质量管理和现场监督,做到不合格苗木一律不得出圃销售。
检查现场
先后到鼎城区、临澧县、澧县、桃源县等苗圃基地,与林业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进行交流,听取情况介绍,并到苗圃查看育苗情况对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林木种苗生产和销售情况、三证一签执行情况和苗木检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
市林木种苗站站长提出,育苗基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坚持“四定三清楚”生产供应原则,建立和保存生产经营档案,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圃地设置品种标识牌,为切实加强全市种苗质量管理,从源头保证种苗质量,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种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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