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办〔2020〕25号
各区县市林业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5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常德市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常德市森林资源流转审批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常德市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2. 常德市森林资源流转审批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常德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