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2-19 09:05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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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森林公安局对内列入市公安局机构序列,称市公安局森林支队,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侦办全市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行政和辖区内属于森林公安管辖的治安案件;直接查处市直范围内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行政案件辖区内属于森林公安管辖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指挥中心(警令室)、警务保障室、森林消防大队、刑侦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直属大队。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森林防火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0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08.0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85.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4万元,农林水支出16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用于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培训演练10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宣传1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局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1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13.91%。(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40%。其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减少。

 

常财办发〔2016〕31号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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