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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林业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回复

2016-05-30 10:30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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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地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被称为淡水之源、“地球之肾”,除了直接给人类提供食物、工业原料、药材、花卉等,还发挥着调蓄洪水、调节气候、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在人类生存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充分发挥后三峡时代洞庭湖区湿地生态效益,是各级政府当前重要而紧迫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指出“稳步推进退耕还湿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率先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开展补偿试点。”“到2020年,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这说明国家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高度重视。生态补偿办法的制定和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一定的过程,针对建议提出的几个问题,我局与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小康办等会办单位进行了沟通交流,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摸清受损情况和贡献情况,为争取财政生态补偿提供有力依据。湿地生态补偿的原则是“谁受益、谁补偿”,“谁受损、谁贡献,补偿谁”。要争取国家、省湿地生态补偿,我们首先要摸清自身因湿地保护而受损失的情况,为保护湿地、增加湿地面积或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作出的贡献情况。因此,下阶段我们将建议省林业厅启动全省湿地补偿对象和湿地生态服务价值专项调查工作,争取由省林业厅统一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系统、科学的专项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作为争取湿地生态补偿的基础性资料。同时,争取相关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安乡、汉寿等湿地面积较大的县,建立湿地生态监测和相关研究,对湿地生态变化情况实行有效监测,掌握动态变化信息,为今后争取湿地生态补偿打下基础。同时,我们将以人大代表建议为契机,会同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环保等部门多方推介湿地保护价值,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争取在我市先行先试,落实湿地保护补偿资金,促进湿地保护工作。

  2、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为争取湿地补偿打好基础。生态补偿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起步阶段,补偿范围不会摊得过大,会优先补偿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一般会先将那些生态地位突出且利益群体付出代价较大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纳入补偿范围。因此,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的申报和建设,将更有利于争取国家、省财政湿地生态补偿。安乡县有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我们要抓紧按照总规开展建设,确保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拿下湿地公园的金字招牌,为争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创造优势。

  3、加大生态环保项目倾斜力度。《常德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将“安乡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纳入“十三五”重大水利项目,其中包括河湖水网连通工程、污染控制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质监测评估预警平台等,“十三五”期间将陆续启动,并通过积极申报,该项目部分子项目已纳入国家农发行今年第一批补充抵押贷款(PSL)项目库,下一步,水利部门将积极开展衔接配合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投融资计划,并争取项目早日启动。同时,“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全力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安全工程建设,包括洞庭湖四水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西水东调项目、河湖连通项目、重要堤防加固项目、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全面开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包括沟渠清淤疏浚行动、矮围网维清理整治行动、畜禽渔养殖环境整治行动、河湖沿岸垃圾清理和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目前已全面启动。

  4、争取生态考核比重。经与市小康办衔接,市小康办会积极向省小康办争取将安乡列为小康社会考核三类县,弱化GDP考核比例,强化生态考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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