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常德市林业局成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3-06-09 11:00 来源:市林业局 作者:孔明
阅读次数:
字号:【

为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有效打击和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巩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编办《关于设立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批复》(常编办[2012]71号)精神,成立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林业局及市林场站、市绿委办、市野保站、市种苗站、市铁路木材检查站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办公地点在市林业局机关八楼,联系电话为0736-7891839。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指导区县(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受理并查处征收占用林地和林权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行政案件;

  四、受理并查处森林培育、林木采伐、木竹经营(加工)、木竹运输等领域的违法行政案件;

  五、受理并查处荒漠化防治、植树造林等领域的违法行政案件;

  六、受理并查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森林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领域的违法行政案件;

  七、受理并查处古树名木保护等领域的违法行政案件;

  八、受理并查处涉及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行政案件;

  九、受理并查处林木种子种苗生产和经营、林木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政案件;

  十、负责全市铁路运输木材、竹材及其制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检查工作;

  十一、承担其它有关部门委托或移交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