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林业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的回复

2022-05-19 16:48 来源: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常德市湿地保护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为抓手,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一是积极争取湿地保护专项资金。“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国家、省级湿地保护修复资金4.13亿元,完成湿地修复面积29.9万亩。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将安乡县、澧县、汉寿县列入了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每年可获得3000多万元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积极探索湿地修复市场多元化投入机制。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湿地保护修复,保利集团在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投资2.5亿元,建设了常德首个综合性小微湿地公园——荷花生态公园,打造了企业参与湿地保护的样板。下步我局将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修复,构建起湿地保护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三是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和汉寿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市湿地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大,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使周边群众的利益受到一定影响。市林业局多次开展生态补偿工作调研,全市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也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如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对候鸟损害沿湖农作物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偿,缓解了生态保护与农户利益的矛盾。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汉寿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完成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增殖放流鱼种50万尾,赔偿22181元。

下步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省林草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建议,尽快建立完善针对湿地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完善退耕还湿、退养还湿以及候鸟致害等补偿机制,保障群众权益,确保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关于建立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技术交流合作平台的建议

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湖区芦苇后续处置问题,省、市林业部门积极行动,认真调研、妥善处置。一是摸清了底数。目前我市芦苇产地主要集中在汉寿县、安乡县、澧县、津市市等湖洲湿地,总面积约19.5万亩。其中:汉寿县6.6万亩(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6万亩,周边乡镇0.9万亩)、安乡县6.6万亩(县芦苇管理站管辖3.5万亩,乡镇水利部门管辖3.1万亩)、澧县5.8万亩(全部为县湖洲管理所管辖)、津市市5000亩(毛里湖镇双坪村外洲与西湖垸外洲3500亩,毛里湖镇陈迹坪外洲1500亩)。二是开展了芦苇合理利用探索研究。西洞庭湖区造纸产业退出后,芦苇的开发利用还未形成一套成熟的技术和方案,林业部门指导各湖区开展了利用芦苇制作青贮饲料、用芦苇作基质种植食用菌的探索研究。生态环境局支持安乡县实施了洞庭湖芦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每年可利用10万吨芦苇资源、12万吨畜禽粪便,产出约2万吨生物炭、10万吨生物炭基肥料、生态型除草剂、除臭剂、杀虫剂及植物生长促进剂等环保绿色产品2万吨。支持汉寿县实施了常温无压酶解法制浆生产工艺开发与示范项目,主要以芦苇和复合酶为原料生产纸浆原料。但由于芦苇分布广,权属分散,投入有限,科研力量薄弱,经济效益不佳,还未形成良性机制。

下步我局将持续跟踪监测芦苇弃割对湿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指导各区县市有芦苇分布的自然保护地依托湖泊、河流等湿地资源,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旅游业,并积极与科研机构对接合作,开展芦苇的合理利用研究,化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三、关于推动湿地生态旅游发展的建议

我市湿地资源丰富,拥有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津市毛里湖、桃源沅水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发展湿地生态旅游潜力巨大。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旅游业特别是生态旅游发展,按照“一核两极三点四区”的规划布局,基本形成了“以城市旅游为核心,桃花源旅游区为龙头,壶瓶山山地旅游区、澧阳平原文化旅游区、西洞庭湖湿地水乡旅游区、世外桃源生态旅游区为四大片区”的旅游发展格局。西洞庭湖生态旅游作为我市旅游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也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一是加强旅游服务能力培训。2021年3月至4月举办了电商直播培训活动,对湿地生态旅游相关企业从业者开展互联网后期运营传播培训。8月对湿地周边上岸渔民进行讲解技能培训,为湿地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二是编制生态旅游指南。编制出版《西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指南》4000册。

下步我局将以湖南省常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为契机,推动全市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一是指导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依托湖泊、河流等湿地资源,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旅游业,积极探索公开透明的湿地保护管理特许经营制度,打造集“滨水娱乐、渔村文化、养生休闲、湿地科普”于一体的生态旅游风景区。二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常德官网、官微、宣传折页等平台对全市湿地资源进行重点宣传,进一步提高湿地生态旅游价值的知名度。

四、理顺湿地保护管理体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上下联动,严管重治,构建了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湿地生态保护新格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党政主职牵头挂帅的湿地保护委员会,设立湿地保护管理专门机构,全市建立了3个副处级、8个正科级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机构。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制定了《常德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常德市湿地保护专项规划》,划定了湿地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湿地保护工作目标要求,织就湿地空间保护的安全大网。三是构建法规体系。市人大相继颁布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特别是2020年1月1日实施的《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是全国64个国际重要湿地中的首个地方性法规。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均制定了保护管理专项规定,为推进保护管理工作夯实了法规基础。四是严格执法。各区县市按照“全员共管”原则,组建了林业、畜牧、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联合执法专队,对湿地公园实行全覆盖式保护与联防共治。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仅2021年,保护区管理局组织联合巡护累计达2万余公里,立案查处案件16起,处罚50人次,收缴涉渔“三无”船舶21艘,收缴地笼等渔具19副,钓具216杆,劝离违规垂钓人员3000余人。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下步我局将强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断加大常德市湿地保护力度,协力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维护常德国际湿地城市品牌声誉,为永葆“地球之肾”生机与活力贡献常德力量。

                                                                                       常德市林业局

                                                                                       2022年5月13日


签 发 人:袁 文                              联 系 人:陈劲松

联系单位:常德市林业局湿地管理科       联系电话:7267089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