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议
我市现有的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津市嘉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临澧太浮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等三处风景名胜区均编制了总体规划,且均在实施有效期内。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适应风景名胜区建设与保护新的要求,进一步同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处风景名胜区开展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相关工作。津市嘉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于2021年组织对其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形成了《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2021年修改),该规划已获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临澧太浮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分别于2022年、2023年启动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截至目前,《〈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实施评估报告》已于2023年6月通过省林业局审查,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正按要求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后续工作;《太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已于2024年5月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积极指导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加快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要求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充分衔接所在区县及镇、乡、村庄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使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既能满足风景名胜区保护要求,也能充分适应当地发展需要。
二、关于压实风景名胜管理责任的建议
我市风景名胜区均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三处风景名胜区均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在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内容,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自2021年开展全省风景名胜区质量管理评估以来,2021年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质量管理工作获评优秀等次,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嘉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质量管理工作获批优秀等次。
2017年以来,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通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等行动进一步强化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涉风景名胜区的283个线索图斑开展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截至目前,除2个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正按整改时序整改中,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目前,我市风景名胜区跨区域设立矛盾比较突出的是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23年12月,针对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跨区域设立问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成英组织鼎城区、桃源县、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及有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召开调度会议。会议强调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要牢牢遵循“严守生态红线的原则”;明确了建立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协作联动工作格局;明确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的主体责任,桃源县、鼎城区和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的属地责任;部署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针对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2022年10月13日,市林业局组织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鼎城区林业局、桃源县林业局进行专题调度,明确由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牵头开展涉风景名胜区生态问题线索核查及问题整改销号相关工作,鼎城区林业局和桃源县林业局积极配合;明确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鼎城区林业局、桃源县林业局要针对风景名胜区管理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日常沟通机制、联合巡查机制、分类执法机制等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指导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风景名胜区管理,加强风景名胜内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市林业局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指导等工作。
三、关于强化管理技术支持的建议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展《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进行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等,需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规定“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准”,因此湖南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南省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选址方案核准管理办法(试行)》(湘林地〔2022〕3号),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展重大建设工程选址等,需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经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上报省林业局批准。2023年以来,市林业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开展重大建设工程选址审核审查工作,完成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仙境桃源景区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项目选址审查上报相关工作。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活动审核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风景名胜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前置审核工作;将持续加强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行政执法等业务指导工作,切实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业务能力。
四、关于强化各项硬件装备支持的建议
自2021年以来,每年通过开展风景名胜区质量管理评估,市林业局对我市三处风景名胜区能力建设、总规规划实施、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我市三处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均较为完备,各类景观资源保护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也基本到位。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呼吁对风景名胜区各项基础建设、资源保护等方面给予更多资金及政策支持。市林业局将继续指导各风景名胜区持续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古建筑、遗迹、遗址、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资源、特色地址地貌等调查、登记、建档、标志等相关工作。指导各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生态旅游品质,努力使我市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措施更加齐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更能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更能满足广大游客新口味新需求。
常德市林业局
2024年7月4日
签 发 人: 袁 文 联 系 人:肖芳
联系单位:常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19173618182